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根据省文明办、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在全省广泛倡导并积极推进“光瓶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校广泛倡导并积极推进“光瓶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全校广泛宣传倡导“光瓶行动”,全校师生员工节约环保的意识不断增强,节约饮用水资源的氛围不断浓厚;全校各类会议、活动中开展带走未饮尽瓶装水、制止瓶装水浪费行动,重点场所示范效应明显;“光瓶行动”落地落实,大家自觉养成“带走半瓶水”的行为习惯。
二、主要措施
1. 广泛宣传引导。大力培育文明节约的校园文化,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光瓶行动”宣传引导,积极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全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职能优势,面向不同师生员工群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引导。
2. 严格源头把控。各类会场或活动场所在显著位置设置“光瓶行动”标志标识,适时提醒与会者带走未饮尽的瓶装水。提倡与会人员自带水杯,会议或活动组织方提供公用茶杯或小瓶装饮用水。
3. 结合重要活动。抓住各类重要会议时间节点、推广“光瓶行动”,党政机关部门要带好头、做好示范。以各类重大活动为契机,宣传倡导推进“光瓶行动”,将文明节约、绿色环保的理念带入会场。
三、 相关要求
“光瓶行动”是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具体行动,“光瓶行动”活动成效将作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和文明好习惯活动的重要内容,还将纳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
各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意识,推进“光瓶行动”落地落实。本学期学校还即将迎来“绿色学校”创建现场检查,请全校师生员工践行“文明节约、生态环保”理念,共同助力我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生态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1 日